今天受到消息,谁谁的夫妇要离婚了。结婚为期一年。孩子刚满三个月。天啊!
离婚理由,第三者。
请问,这社会生病了吗?还是现代的年轻人都把婚姻及生育看得那么儿戏了吗?
更好笑的是,这第三者将结婚,而她对外说她最爱的不是她老公!是这位情夫!
那么她嫁来干嘛?还要提的是,她是位“教师”!
这并不是故事!是事实啊!
那小孩怎样?交给奶妈带咯。生活费由男方给咯。
真的可以看待得那么简单吗?
难道你身为爸爸,和妈妈那么的儿戏吗?
那么这小孩的一生将被摧残!因为他没有“爱”。他被“遗弃”了。
有父母等于没父母,我想儿童院的小孩会比他开心,起码有班兄弟姐妹在一起。
所以啊,结婚,离婚,请三思!
结婚可以是两个人的事,但是离婚,可是很多人的事!
Thursday, April 2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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